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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上传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体教职工:

在烟台市医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不懈努力,校医院医药单位刷卡服务系统和烟台市补充医疗保险上传系统与烟台市医保中心管理系统的对接现已完成,经过调试,运行平稳。

即日起,教职工在校医院就医可以持医保卡刷卡付费,医疗费用可以上传报销。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按医保管理的有关规定,教职工到校医院就诊,诊前需交付诊查费(诊查费3元可以上传报销),就诊费用可以刷卡也可以交付现金。

2.自2018年4月1日以后,教职工在校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报销单据,按规定时间集中到二楼教职工医保办公室统一办理上传报销事宜。退休教职工办理时间为10月22、日23日,在职教职工办理时间为10月24日、25日。

3.为了配合市医保中心的监督管理,自10月底以后教职工在校医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于每月23日至月底集中受理(周六、周日除外)然后逐一上传。报销后回款时间,以医保中心的审校通过时间为准,所有报销款项,均回到教职工社保卡的银行账户里。

4.按医保管理规定,超出医保报销目录的药品材料无法进行录入,也不能进入政策范围内报销,超过处方法规定用量的药品无法上传;所有上传发票均由校医院留存,以备医保管理中心检查审核。

5.因系统原因,教职工在校医院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上传时均需人工逐一录入,报销办理时间相对较长;校医院上传系统刚刚运行,在运行过程中可能还会有不完善的地方,校医院的药品与医保药品目录存在少量不一致的地方,部分药品不能上传,希望广大教职工谅解。今后校医院将按医保目录及时调整药品。

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烟台市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我校师生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及可靠的医疗保障。

 

 

校医院     

2018年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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