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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离退休教职工“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荣誉激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烟台大学“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荣誉激励计划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对符合激励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进行统计。

激励对象为我校在编离退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并在相应教育服务年限内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离退休前纳入我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考核的教师、辅助人员、管理人员。

2.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师德失范行为。

3.在职期间历年个人工作考核及师德相关考核均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含基本合格)。

教育服务年限时间截至离休或退休当月

激励对象按照教育服务年限分为类:

1.在烟台大学从事教育服务满20年不满30年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包括不限于在烟台大学从事教育服务满30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激励方式为:学校致贺信并颁发烟台大学“孺子牛”教育服务奖章。

符合激励条件的老师请于2019年118日下午5:00前将《烟台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荣誉激励对象申报表》(附件)报至离退休工作处综合科申报名单和审定名单将进行公示。

联系人:范籍文  联系电话:6887220


附件:烟台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荣誉激励对象申报

 

 

离退休工作处  

                             2019年1012


烟台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

荣誉激励对象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退(离)休前所在单位


职务/职称


从事教育服务工作时间

来校工作时间

退(离)休时间

历年考核是否均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含基本合格)


激励对象类型

( )满20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 )满30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工作简历


人事处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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