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烟台大学“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荣誉激励计划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现对符合激励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进行统计。
激励对象为我校在编离退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并在相应教育服务年限内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离退休前纳入我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考核的教师、辅助人员、管理人员。
2.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师德失范行为。
3.在职期间历年个人工作考核及师德相关考核均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含基本合格)。
教育服务年限时间截至离休或退休当月。
激励对象按照教育服务年限分为两类:
1.在烟台大学从事教育服务满20年不满30年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包括但不限于在烟台大学从事教育服务满30年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激励方式为:学校致贺信并颁发烟台大学“孺子牛”教育服务奖章。
符合激励条件的老师请于2019年11月8日下午5:00前将《烟台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荣誉激励对象申报表》(见附件)报至离退休工作处综合科。申报名单和审定名单将进行公示。
联系人:范籍文 联系电话:6(88)7220。
附件:烟台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荣誉激励对象申报表
离退休工作处
2019年10月12日
烟台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
荣誉激励对象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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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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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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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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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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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离)休前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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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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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服务工作时间 |
年 月 |
来校工作时间 |
年 月 |
退(离)休时间 |
年 月 |
历年考核是否均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含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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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类型 |
( )满20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 )满30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
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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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